

大江新闻讯 记者罗鑫报道:1月20日,宜春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宜春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据介绍,该项目补贴对象覆盖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在补贴标准与形式上,该项目统一采用电子消费券模式发放,不发放现金,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APP按自然月精准推送,确保便捷高效、全程可溯。消费券分为两类,由老年人自主二选一使用,不可兼领兼得、累计叠加:一类是机构及日间托养类消费券,适用场景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30天及以上)、30天内短期“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按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抵扣,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另一类是居家上门类消费券,适用于居家场景下的各类照护服务,抵扣比例提高至50%,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同样为800元,更好适配居家失能老人照护需求。
同时,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在扣除长护险报销部分后,用消费券抵扣剩余个人自付金额,进一步减轻叠加负担;新申请补贴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凭100元一次性专项消费券,抵扣本次评估产生的费用,若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则不享受该抵扣政策。所有消费券均当月有效、次月自动失效,倒逼政策红利及时兑现。
在实施流程上,该项目严格遵循“申请——评估——发放——核销”闭环管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县级民政部门将为不便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服务。其中,2024年7月后已完成中度以上失能评估并在系统标注的,无需重复评估;新申请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可凭一次性100元专项消费券抵扣评估费用。审核通过后,首月消费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核销时,服务机构需及时上传服务协议、发票等材料至“民政通”备案,确保服务真实、全程可追溯。
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宜春市民政部门将以实施此次项目为契机,持续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全过程监管,推动政策精准落地、高效运行、惠及于民,切实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