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构建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持续加强行业监管,赣州市全南县自然资源局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了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工作。
此次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在主城区范围内建立商服、住宅、工业3类土地用途测评体系,形成全南县城镇城区标定地价。二是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按照商服、住宅、工业3类土地用途分别评估,形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三是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按照相关规程文件要求,完成集体农用地的土地定级与农用地土地估价。
目前,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编制全南县城镇标定地价、4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已组织完成听证,现待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安排验收。(赖永桥)